沈爱民, 男,汉族,1958年12月15日出生,本科,主治医师,毕业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管理干部学院,卫生管理系,原任广西河池市医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,河池市医疗事故鉴定办主任,曾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医务科、质控科的管理工作。
沈爱民同志特别专注于医疗事故鉴定工作,多年一直从事医疗事故鉴定的主持工作,熟悉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程序管理的一切事务。擅长办理各类复杂、疑难的医疗事故鉴定及医疗事故伤残鉴定,能凭借专业优势为当事人出具最优的应诉方案,为当事人提供行之有效的法律咨询,帮助当事人防控法律风险,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利益。在正确处理医疗纠纷、化解医患矛盾及医疗费用矛盾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。能掌握娴熟的办案技能,讲究诚信,注重实效,尽力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,争取最优化的法律效果;其中参与多起医疗纠纷诉讼案件中,不畏权势,刚正不阿,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是我们的天责。
秉承“诚信做人,踏实做事;低调做人,高调做事”的执业原则,竭诚努力,继续为社会各界提供行之有效的法律咨询信及优质的法律服务!